为进一步规范货运计费,根据部分铁路局集团公司建议,经研究,现将货运计费等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如下:
批量快运计费时,按批对货物的实际重量和体积分别加总,按加总后的货物重量或体积折合重量择大确定该批货物的计费重量。
批量快运最低计费重量标准为:对重质货物,每批最低按40吨计费;对轻泡货物,每批最低按80立方米折合重量(27吨)计费。重质货物按每立方米大于或等于333千克、轻泡货物按每立方米小于333千克确定。
整车运输实行实重计费时,最低按货车标重的60%计费。
1、铁路零担运输的接取送达费每批最低计费标准为30元。
2、铁路货物运输上门装卸费,接取送达里程超过50公里或污秽、易碎、贵重、易腐等特殊运输条件货物的接取送达费,由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商议确定。托运人提出在到站办理上述业务时,发站须与到站充分协商。
批量快运承运后,托运人要求变更到站、变更收货人或发送前取消托运,按整车运输办理变更手续并核收变更手续费。零散快运和执行运价下浮项目的货物运输,仍不办理变更到站。
取消快速货物班列仅按批量快运办理及计费的限制。办理不同运输种类时,运费按对应的计费规则和运价率计算,运价里程按班列实际径由计算,价格浮动按相关政策执行。
▎根据运输速度和技术要求,在快速货物班列中使用的PB、P65型及其他车型货车每车限装40吨时,整车按40吨计费,批量快运按有关规定执行。
▎《关于货物快运及一口价有关计费事项的补充通知》(铁总运电[2014] 240号)第四条关于部分费用由收货人支付有关规定不再执行。
▎20英尺干散货集装箱的运价率按20英尺通用集装箱执行。
本通知自2018年9月20日起执行。前发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,按本通知执行。
中国铁路总公司货运部
货价电[2018]195号